假茅台涉嫌假冒注册商标

时间:2011-04-19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见茅台、五粮液价格飙升,做过白酒生意的陈某回收了茅台等高档酒酒瓶,灌进金六福等低档酒进行销售。被查获时,家中现场起获茅台等假名酒679瓶。昨天,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转让罪,陈某在丰台法院受审。

      37岁的陈某是河南人,初中文化。他说,几年前来京打工后在岳各庄批发市场租了柜台做白酒生意,期间经常有人向他推销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酒。后因市场改造,他的摊位被收回。因为正赶上茅台酒价格飙升,他就做起了假酒买卖。

      检方指控,2009年底至2010年12月,在丰台区,陈某利用回收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的酒瓶及外包装,灌装了金六福、国宝、绵竹酒后进行销售。去年12月23日,陈某被警方抓获,现场起获白酒679瓶。经丰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批酒价值347396元。

      法庭上,陈某认罪。他为自己辩解称,“我只是用低档酒冒充茅台卖,不会喝死人的,我不是坏人,真的”。为让法官相信这句话,他一连重复了三遍。

      陈某说,他从饭店等地收购喝完的茅台、五粮液等酒瓶和包装盒,拿回家清洗后,再灌装进金六福、国宝等低档酒。而后,他从网上购买茅台酒的瓶盖,简单处理后一瓶假茅台就做好了,“从外面看一点都看不出是假的”。

      陈某还称,这是酒业潜规则,明眼人一听他报的价格就知道是假的——茅台他只卖100元,五粮液和国窖80元,剑南春最低,仅35元。截至案发,他销售了二三十瓶,都卖给了小商店,一共才赚了1000多元钱,希望法院念他“家庭困难,他又是家里的顶梁柱”等因素,对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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