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或失“优比速”中文标识

时间:2011-03-31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经过长达5年的拉锯战诉讼,深圳市优比速快递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居群总算松了口气,他终于打赢了与国际物流巨头UPS之间的商标侵权官司。
     
      5年来,为了打赢与国际知名快递公司UPS(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之间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黄居群辗转全国各地,先后在北京、天津、广东分别起诉,并最终在广东获得了胜诉。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UPS立即变更并停止使用中文"优比速"商号,并停止在货运单、运送约定条款、发票、货运车上使用"优比速"标识;同时,赔偿原告人民币50万元。

      小公司赢了官司输了钱
     
      说起这场打了5年多的官司,已经胜诉的深圳优比速公司总经理黄居群并无笑意,他告诉记者,虽然官司打赢了,但5年来,他所花费的诉讼、差旅费已过百万,而原本经营不错的快递公司,业务也严重缩水,目前只能勉强维持。
     
      据了解,深圳优比速于2002年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优比速+UES+图"商标,该 转让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为第39类,包括运输、货运、海上运输、船运货物、汽车运输、空中运输、仓库运输、集装箱出租、投递报纸等。注册有效期限自2002年4月28日至2012年4月27日。
     
      2004年,国际快递公司UPS在广州成立了"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在深圳设立"优比速包裹运送 (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这两家公司也将中文"优比速"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同一个市场上两家"优比速",黄居群的公司很快就面临了重重麻烦。
     
      在与UPS竞争市场份额之前,黄居群的公司经营得颇有规模,据介绍,深圳优比速在2005年的盈利超过1000万元,仅深圳就有员工80余人,在广东省内有员工近千人,可以说"在珠三角,整个通了"。然而,随着跨国巨头UPS以"优比速"名号进入市场,他的公司业务直线下降,员工也相继流失。从 2006年开始,公司先后三次裁员,目前已缩减到十几人的规模。
     
      "明明是我们的业务,对方通知收货,电话却打给了UPS,结果业务就被对方收走了。"黄居群称。更有甚者,在月底审核流水帐单时,黄居群发现本来应该付给自己的费用竟然被客户打给了UPS。在向客户讨要费用时,对方连连抱怨"怎么有两个优比速呢?你们不是分公司吗?"令黄居群无言以对。
     
      据了解,黄居群的深圳优比速快递公司业务严重萎缩,目前仅仅维持着部分在深圳机场的快递业务。对于胜诉后公司今后有何打算,是否能够东山再起?黄居群表示自己并没有信心,一切也还在考虑中。

      三千万调解告吹 法院终审UPS败诉
     
      2005年,深圳市优比速快递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UPS告上法庭,指控UPS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黄居群告诉记者,在2006年的一审后,双方曾经讨论过收购、并购、转让、买断等调解方式,但苦等了几个月,都没有等来对方承诺的调解方案。在其后与其UPS委托代理人徐静的接洽中,对方称具体调解方案需要等待美国总公司董事会答复。"他们一直在拖延,并没有拿出谈判的诚意来"黄居群说。
     
      2010年11月7日,双方商标侵权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当庭调解阶段,审判长提出商标转让建议,深圳优比速在商标转让费上提出3000万元的要求,后经调解降到2000万元。但最终UPS表示不能接受,调解宣告失败。
     
      经过五年的漫长拉锯战,广东省高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称,有证据表明,广东优比速公司、广东优比速深圳分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公众混淆或误认的结果,并在主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侵权恶意。
     
      法院认为,深圳优比速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要求广东优比速公司、广东优比速深圳分公司立即变更并停止使用中文"优比速"商号,并停止在货运单、运送约定条款、发票、货运车上使用"优比速"标识;同时,赔偿原告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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