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米兰婚纱”涉嫌商标侵权

时间:2011-03-11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米兰婚纱”在滁州可谓颇有名气,但由于其涉嫌商标侵权,2010年10月20日被市工商局琅琊分局立案调查;同年11月3日,滁州米兰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因构成侵犯“米兰”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琅琊分局责令撤下非法字号标注并处罚款5000元。因其整改不彻底,1月19日,长丰米兰及“米兰”商标所有权人再次将其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律师就“滁州米兰婚纱”是否构成侵权展开辩护。

          商标所有权人来滁打假

          “如果不是拓展业务,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商标遭人冒用。”长丰米兰法定代表人金成在采访中如是说。据悉,早在1997年,金成所在的单位就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米蘭”商标。1999年,该商标获批,注册证为:第1247872号,核定服务项目为:摄影;录像带录制(截止)。随后,金成通过正规渠道将 “米蘭”商标过户到自己名下并依法成立了长丰米兰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他们已在合肥、郑州、北京等地设有十余家“米兰婚纱”连锁店。为了拓展业务,他们准备在滁州开分店,结果发现滁州已经有人擅自使用该商标。

          双方律师当庭展开辩护

          由于“滁州米兰婚纱”涉嫌商标侵权,1月19日,长丰米兰及“米蘭”商标所有权人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判处滁州米兰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撤销其使用 “米兰”商标标志和注册权;赔偿损失8万元;承担诉讼费等。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记者现场发现,除了庭审法官,现场仅有三人,庭审中,滁州米兰的辩护律师对长丰米兰所提供的“米蘭”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及受让人等不持异议,但就侵权时间、“米兰”的繁简体字、金成何时才能享有商标注册权等存在异议,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滁州米兰曾被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因“滁州米兰婚纱”涉嫌商标侵权,2010年10月20日,市工商局琅琊分局曾对其立案调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琅琊分局认定“滁州米兰婚纱”的行为已构成侵犯“米兰”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此,2010年 11月3日,琅琊分局向“滁州米兰婚纱”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撤下非法字号标注并处罚款5000元。事后,“滁州米兰婚纱”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目前,该处罚决定已经生效。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