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企业不再享有商标专有权?

时间:2018-01-17

    谁都知道我们成功注册商标后,都会享有其十年的商标专有权,其他人使用该商标将会造成商标侵权。但是在什么情况之下我们将不再享有商标权呢?也许问题就是出现在后期的商标运营、维护的工作当中。

    一、过了商标续展或者宽展期

    商标自注册成功之后的有效期为十年上报权利人需要在商标期满前的12个月完成续展工作,过期不续展的半年之内还可以享有宽展期,过时的话将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可以每十年续展一次,续展之后就可以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

     什么情况下企业不再享有商标专有权?

    二、没有及时进行商标变更或者转让

    当商标申请人的信息有变更或商标专用权转让时,没有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办理商标变更或转让手续的,商标局将会撤销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

    《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以下情况需要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或转让手续

    1、商标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手续。

     

    三、未进行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要去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否则被许可人就不会享有使用权:

    1、与商标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的许可合同。

    2、在商标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向商标局进行备案。

    商标注册成功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如果商标注册不使用的话,其他人也可以对商标提出商标撤三申请的,这也是为了保障商标注册后在实际中得以使用而不至于被浪费。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