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知识产权的经典案件回顾

时间:2012-10-11

            1994年春节,是一个让徐亚丽难忘的春节,当时她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春节过后第一天上班,调令就下来了,我事先都不知道。”每当谈起自己的那次“历史性调动”,徐亚丽总是感慨万分。她是全国基层法院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第一任庭长;她和她的团队精心审理了一个个体现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决心的“经典案件”;她见证了一个为全国法律界同行知晓、备受知识产权界泰斗人士推崇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模式“浦东模式”的诞生。“那年,那庭只有一个人,庭长就是我”

         那一天,她被调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个刚刚成立一年的法院,主要任务就是筹备该院知识产权庭。这次调动,意义不同一般。1993年,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之后,福建、广东、上海的高、中级法院也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庭,但是,还没有一家基层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徐亚丽注定要做基层法院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徐亚丽是聪明的,她明白自己身上的重担。“案子少没关系,我们要将这些案件个个办成精品、办出影响力,要让专业素养高、懂经济又懂外语的法官加入到知识产权审理的团队中来,要让外商知道来中国浦东投资是放心的。”徐亚丽这样盘算着。为了让知识产权庭迅速成长起来,院里给知识产权庭配备了高学历的青年法官。“全庭法官都是研究生,就我这个庭长学历最低,是本科。”徐亚丽戏称。

         1995年3月3日,正值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关键时刻,一起在浙江省义乌小商品市场查获的假冒“飞鹰”刀片事件引起了中外媒体的关注。记者纷纷来到浦东新区法院,话题集中在该院受理的关于“飞鹰”刀片的三起连环案:上海吉列有限公司系原上海刀片厂与美国吉列公司合资的中美合资企业,其生产的“飞鹰”牌刀片是原上海刀片厂的知名产品,但是“飞鹰”注册商标和外包装却屡遭假冒、仿造。原上海海兴工贸负责人徐某,非法组织生产假冒的“飞鹰”牌74型双面刀片,并由个体户陈某进行销售。案件查获后,徐某被公诉机关以假冒商标罪提起刑事诉讼,而陈某因不服浦东新区工商局的没收罚款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吉列公司对仿冒“飞鹰”牌刀片外包装的上海华兴刀片厂也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 

         媒体的聚焦带来了沉甸甸的话题:知识产权在浦东能否得到保护?徐亚丽所在的知识产权庭立即联手刑庭、行政庭对这三起连环案进行了严密而慎重的审理,最后分别作出裁决,法院以假冒商标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维持浦东新区工商局对陈某的处罚决定;同时,上海华兴刀片厂与吉列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华兴厂赔礼道歉并赔偿吉列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案件结束后,徐亚丽带领全庭人员专程到上海吉列有限公司进行回访,公司总经理美籍华人欧阳长健对法院的处理相当满意,他说,这场“飞鹰刀片保卫战”受到了美国舆论界的关注,《纽约时报》在显著版面对案件进行了重点报道。一年后,外国企业在浦东的投资额超过了160亿美元,60余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和集团落户浦东,外资银行在浦东开业达24家。

        “飞鹰”刀片案审理的成功也给徐亚丽和浦东新区法院领导带来思索:三起案件涉及的基本上是同一事实,但由不同的审判庭来分别审理,增加了诉讼成本。能不能推出一种真正“三位一体”的审理模式呢?“说来也巧,那个时候我们庭里也正好具备了这种条件,我本身来自于行政庭,另外一位黄法官原来是刑庭的,有条件将各类案件统一审理。”徐亚丽清楚地记得当时的“金点子”。

            此后,知识产权庭一鼓作气先后审结了“红心(电熨斗)”、“凤凰(自行车)”、“万宝路”、“阿迪达斯”、“耐克”、“海牌(润滑油)”、“白象”、“喔喔佳佳(奶糖)”、“川崎”等多起涉及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侵权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浦东的知识产权一下子名气很响,我们荣幸地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第一届理事,全国性的打假会议都开始邀请我们参加。”徐亚丽笑着说。

         1996年,经上海市高院授权,浦东新区法院正式建立了“知产案件立体审判模式”,即由知识产权庭按照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统一审理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这一模式一经推出,震动了国内外,能够对知识产权提供如此全方位立体式的保护,这在全国还是第一家。当时还健在的著名知识产权学者郑成思赞誉其为“浦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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