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成功注册后还是可能被撤销

时间:2018-01-13

    我们都知道注册商标具有独占性、唯一性和排他性。其他企业和个人在没有经过授权或者许可的情况下是不能私自使用的,如果私自使用就会造成商标侵权。所以我国的商标申请量也在逐年递增,商标申请的难度系数也越来越大的,为此很多对商标有迫切需要的企业和个人开始瞄准哪些“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了,也让越来越多的商标被撤销。哪些已经成功注册商标会被撤回呢?

    一、商标无效宣告程序。

    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此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驰名商标进行恶意抢注的不受5年时间限制),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商标权利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复审或答辩,如果最终还是宣告无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就是最后的机会。

    商标成功注册后还是可能被撤销

    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

    如果企业被他人提出“撤三”的申请,企业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向商标局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否则“撤三”将有很大可能成功导致商标被撤销。

    三、商标局主动依职权撤销的情形。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更改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并不代表就能永久拥有商标权了,不说商标有十年的有效期限,以后也可能面临很多商标纠纷。所以要学会有效的保存商标使用证据。最常见的证据包括广告、宣传手册、发票、合同和各类活动等等,也要在相关证据中显示商标信息、显示使用时间或者预留其他辅助证明证据,这也也是为了防止以后使用商标时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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