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1
本条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我国民政部编辑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本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包括全称、简称以及县级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旅游城市名称的拼音形式。
本条中的“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是指我国公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地名包括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本条中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确定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
(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例如: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
例如:
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强于地名含义的其他含义的
例如:
指定使用服务: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等
3.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
例如:
但容易使消费者对其指定商品的产地或者服务内容等特点发生误认的,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例如:
指定使用服务:观光旅游
4.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
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外的地名的拼音形式构成,且不会使公众
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传动装置(机器)
(TAI XING 与江苏省泰兴市的拼音相同)
指定使用商品:自行车 (“ XIANG HE”与河北香河县的拼音相同)
(二)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的,不得作为商标。
例如:
但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三)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除外。
(四)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申请人:帕尔玛意大利熏火腿康采恩公司